簡介
一、服務宗旨:
(一)使病人在家中,能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的醫療照顧。
(二)使病人在患病期間也能享受正常的家庭生活。
(三)減少家屬在家庭與醫院間往返奔波所耗費的時間與人力。
(四)減少病人因長期住院而引發的合併症。
二、特色:
1.堅強的醫護團隊,成立於90年7月,已有18年歷史,經驗豐富。
2.提供電話諮詢至晚間9點。
3.在地服務,免舟車勞頓。
三、服務對象:
1.個案只能維持有限自我照顧能力,即清醒時間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。
2.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之需要服務者。
3.病情穩定能在家中或機構進行醫護措施者。
4.失能狀況:巴氏量表60分以下,柯氏量表3級以上。
四、服務內容:
1.醫師訪視、診察。
2.ㄧ般治療處置。
a.留置鼻胃管(含胃、空腸造口)更換及護理
b.留置導尿管(含膀胱造口)更換及護理
c.氣切造口更換及護理
d.膀胱灌洗
e.三.四級壓瘡傷口護理
f.造口護理
3.呼吸、消化及泌尿系統各式導管與造口護理
4.代送檢體送檢
5.有關個案護理指導及服務事宜。
6.安寧居家照護團隊
7.第四階呼吸器居家照護團隊
五、服務申請要點
1.住院個案:透過出院準備服務予轉介。
2.非住院個案:藉由長照中心、衛生所轉介。
3.自行接洽。
六、收費標準:
1.具健保身分者:應負擔總額費用(護理訪視服務費用+醫師訪視服務費用+材料費用)之5%部分負擔。
護理訪視費用 |
材料 |
部份負擔5%
(自付額) |
一管:1455
兩管:1755
三管:2055 |
ㄧ般鼻胃管:0 |
72 |
矽膠鼻胃管:69 |
76 |
ㄧ般尿管:0 |
72 |
矽膠尿管:94 |
77 |
ㄧ般氣切管:349 |
90 |
醫師訪視:1553 |
0 |
77 |
2.具榮民、福保、百歲人瑞或重大傷病者,免收部分負擔(需註記健保卡) 。
3.不符合健保身份條件者,願以自費方式支付費用,其費用比照全民健康保險屬公告實施之收費標準。
4.交通費用:依計程車跳表收取來回費用計算,採實支實付。
七、聯絡方式:
電話:(02)29780330、29780332 分機11、12、13,0952695576(吳護理長)
傳真:(02)29780329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101之10號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
其他時間:緊急狀況,請至醫院急診室處理,並於次日居家護理長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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